训战结合推动民警教育良性发展□杨建云
建立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队伍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训练长效机制,是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最近,公安部党委提出了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为基层公安机关教育培训的良性发展指明了道路。结合自身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近年来山西省运城市民警教育培训的实际,为确保这一训练模式真正取得实效,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抓好训练和实战“互动”
“训”和“战”两个基本要素要形成和谐统一的良性互动,就要避免“训而不战”的形式主义和“战而不训”的实用主义误区,实现警力效能和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训而不战”的形式主义,就是喊着战训合一的口号,把轮值作为一种依附于轮训表面上的形式,看似也有轮训民警24小时值班备勤的制度,却没有实质性的联动机制,最终仍是走了战训脱节的老路子。
“战而不训”的实用主义,就是单一地强调“战”的重要性,以“战”代“训”,使集训变成集体值班备勤,变成警力简单的重新组合,削弱了通过轮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功能。
真正做到战训合一,在合理规划训练内容所占课时比例的基础上,对按建制编班分组的战训分队要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一方面是明确指挥层级,制定应急预案。作为一支值班备勤的专门力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随时待命接受培训地所属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调度;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安排战训队员参加巡逻防控、查缉堵截、阶段性的专项行动等执法执勤实践活动,在有效的互动中,使战训队员尽快实现由学员向战斗员、由集训队向突击队的角色转变,成为重大行动的支援队、紧急抢险的冲锋队。突出实战技能和战术培训
战训合一不是“战”与“训”简单的组合相加,而是相辅相成的因果联系。如果训练科目的设置和集训队员承担实战的任务不对称,就不可能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难以使教育训练的效果及时直接地反映到实战中来。
目前,对基层公安机关来讲,警力相对不足,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是现实,但艰巨繁重的维护稳定任务,特别是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都成为检验公安队伍职业化能力的重要考场也是客观事实。要完成多样化的警务,迫切需要一支训练有素、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机动作战能力强的队伍。造就一支随时拉得出、打得赢的队伍,以突出实战技能和战术训练为重点的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正是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维护稳定等任务的必然选择。
战训合一训练模式不应是普及性的初级训练,应是对日常岗位练兵成效的提升。凡进必考的省级统一考录制度实施以来,公安机关把严了“进口”关,队伍基本素质在源头上有了保证,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单个民警的综合素质仍然不容乐观,尤其是警务实战技能方面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基于此,基层公安机关可对参与战训合一训练的民警实行体能达标等基本素质“准入制”,测试合格的方能参训。一方面保证战训队员的质量,一方面通过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采取以考促训、以考促练的训练考核办法,既要考核训练结果,又要考核训练过程,从而促进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体能等基本素质锻炼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遵循“三项原则”
坚持实际,就是要做到因地制宜。在训练基地的建设上,不讲排场,经济条件好的自己建,财力不足的可以采取军警、警民共建及租赁的方式,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在轮训轮值的民警数量上,不搞“一刀切”,警力充足的全时段组织民警滚动参加集训,常年保持一支应急机动力量。警力不足的可以采取集中时间段集训,或依托工作任务较重的一线部门,有针对性地抽调民警随岗参加执法执勤和实战训练。
注重实用,就是要做到科学训练。在科目的设置上,内容要因培训对象而设定,干什么就练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不能按部就班,一成不变;在培训过程中,对警务技、战术的考核,不看队员表演的好坏,关键要看要领掌握的熟练度。
追求实效,就是要做到为战而练。在训练方法上,注重现场模拟演练,在动态对抗情景中提高民警灵活运用各种技、战术变化处置的能力;在日常训练中,实行军事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养成教育,规范民警的行为举止,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作者为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